4 月 1 日起光伏等品出口退税取消

来源:共勤外贸服务 编辑:jianping 光伏
2026 年外贸出口领域迎来重要税收政策调整,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公告,明确自 4 月 1 日起对光伏、磷化工及电池类等 271 类商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进行大幅调整。其中光伏等产品直接取消出口退税,电池产品则实施分两年逐步清零的过渡政策,这是继 2024 年 12 月下调相关产品出口退税率后,国家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出的又一重要调控举措,将对相关外贸企业的出口布局和成本核算产生直接影响。

本次政策调整采用差异化分步实施的方式,针对不同品类产品制定了明确的调整时间表和退税率标准,政策边界清晰,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作为界定依据,相关企业需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出口规划。

光伏等产品:4 月 1 日起直接取消退税

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取消光伏、磷化工等相关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涉及商品覆盖 249 个具体品类,包含球化石墨、六氟磷酸锂、锰酸锂、钴酸锂等光伏产业链核心原材料,以及三氯乙烯、甲醇、各类磷酸酯等磷化工产品,同时还涵盖碳纤维制品、建筑用陶瓷、玻璃制品、光学玻璃等多个关联品类。这些产品均为外贸出口中的常见品类,此次退税取消将直接抬升相关企业的出口成本。

电池产品:分两步退税率清零,设 9 个月过渡期

电池产品并未一步到位取消退税,而是设置了缓冲期:2026 年 4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将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现行 9% 下调至 6%;2027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取消所有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涉及 22 个具体品类,包括无汞 / 含汞碱性锌锰电池、锂原电池、锌空气电池、燃料电池等原电池品类,以及镍氢蓄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等蓄电池产品,同时电池零件也纳入调整范围。

消费税政策保持不变

公告明确,对上述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产品中,涉及征收消费税的品类,其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这一规定为部分涉消费税的相关企业保留了税收优惠空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退税取消带来的成本压力。

从此次调整的产品清单来看,覆盖范围广、产业链关联度高,精准指向光伏、新能源电池等当前出口规模较大的产业领域。光伏类调整产品既包含上游的石墨、锂盐等原材料,也涉及中游的玻璃、陶瓷等辅材,基本覆盖光伏产业链出口相关核心品类;电池类则实现了原电池、蓄电池、电池零件的全品类覆盖,从基础的锌锰电池到高端的锂离子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均在调整范围内,体现了政策对新能源电池产业出口的全面调控。

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是国家基于产业发展现状和外贸调控需求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光伏、新能源电池等产业经过多年发展,国内产能规模大幅提升,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逐步取消出口退税符合产业由 “政策扶持” 向 “市场竞争” 转型的趋势;另一方面,通过差异化的过渡期设置,避免政策调整对产业造成剧烈冲击,给予电池类企业 9 个月的缓冲时间,便于企业调整定价策略、优化客户结构、降低退税取消带来的影响。

对于相关外贸企业而言,此次政策调整带来的成本变化已成既定事实,企业需尽快做好应对规划。短期来看,企业应梳理现有出口订单,对 4 月 1 日前可完成报关的订单加快推进,充分享受现行退税政策;同时重新核算产品出口成本,结合退税率调整情况与海外客户协商定价,合理转移成本压力。中长期来看,企业需加快产业升级步伐,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产品附加值,降低对出口退税政策的依赖;同时优化市场布局,拓展国内市场渠道,实现国内外市场双循环发展,对冲海外出口的成本压力。

此外,相关企业还需密切关注政策细节,准确核对产品商品代码与调整清单的匹配情况,避免因品类归属错误导致的税务风险;同时建立与税务部门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政策执行中的具体要求,确保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此次光伏、电池类产品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既是对相关产业的一次考验,也将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倒逼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出口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政策调整自 2026 年 1 月 8 日已正式发布,留给企业的准备时间有限,尤其是光伏类产品直接进入取消退税阶段,相关企业更需快速反应,做好成本管控和市场策略调整,以适应新的外贸税收环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