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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提供了关键制度支撑。本文以日常熟悉的“大白菜市场”为比喻,分析这一改革的要点及影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好比市场管理员,负责制定规则、维护秩序;发电厂(售电方)如同菜贩,供应日常所需的“大白菜”(即电力);用电企业(购电方)则像饭店这样的买菜人,按需采购以保障经营。 从“统一定价”到“自主灵活” 《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 在此之前,部分省份的市场管理员(政府)在菜市场门口悬挂了一张价目表,明确规定“早市5元/斤、午市3元/斤、晚市2元/斤”,无论是何种菜贩、何种规模的饭店,均需按照既定的价目表进行批发交易。即便是用量巨大的万吨级大饭店,也没有议价空间,既不能提出“我主要在凌晨进货,能否按便宜时段计价”,也不能协商“一次性采购10吨,是否可以签订全年包价协议”。这种统一定价、统一时段的做法在市场建设初期有利于简化规则、降低管理成本。但随着交易规模扩大和主体类型多样化,其交易安排高度刚性,价格信号难以及时反映真实供需变化,行政设定的高、低价时段与市场运行脱节,整体市场配置效率偏低等弊端逐步显现。 现在,市场管理员说“我不再硬性规定什么时候高价、什么时候低价了。你们买卖双方自己谈,按不同时段分别定价交易”。因此,例如某个饭店主要在凌晨采购白菜,而此时正好是某位菜贩蔬菜供应充足的时段,双方即可协商形成一个更低的交易价格,实现供需匹配和互利共赢。 对应到电力市场,这意味着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组织方式和用电曲线,发电企业则可基于自身出力特性(如光伏在中午出力集中的特点),分别表达对不同时段电价的真实偏好,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市场协商确定峰、平、谷时段划分及相应的价格水平,而不再被动执行统一设定的分时电价。通过这种机制,价格信号能够更加真实、及时地反映电力系统的供需状况,推动电力资源在不同时段实现更加高效、灵活的市场化配置。 从“定期囤菜”到“按需鲜供” 《规则》第二十五条明确,电力中长期交易按执行周期分为数年、年度、月度、月内等不同交割周期,并要求“数年、年度、月度交易应定期开市,可探索连续开 市;月内交易原则上按日连续开市”。 在此之前,电力中长期交易侧重于年度和月度交易,交易安排更像是菜市场里的“定期赶大集”。一年只在年初集中开一次大集,月度交易也往往仅限于每月初固定开市,饭店和菜贩必须在年度和月度大集上把未来的白菜买卖谈妥。如果饭店在两次“大集”之间需要调整进货计划,通常缺乏灵活补单的渠道,只能转向当天市场采购,被动承担更大的价格波动风险。 现在,市场管理员对交易规则作出了调整,其核心表述可以概括为:“大单子可以定期谈,小单子要天天能谈。”具体而言,数年、年度、月度等偏长期的白菜交易,仍然可以在固定时间集中开市,以锁定长期供需关系和价格预期;而月内交易则更接近“日常补货”,原则上菜贩每天都需要出来摆摊,允许买卖双方根据最新的需求变化和供应状况,随时进行调整和成交。 这一规则的变化,实质上推动电力交易机制从“提前囤货式安排”向“按需鲜供式配置”转变。其重要意义不仅在于提升交易灵活性,更在于为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创造制度条件。风电、光伏发电具有明显的“看天吃饭”特性,出力随气象条件快速变化,正需要这种短周期、高频次、可连续调整的交易机制,对中长期合同进行动态修正,平抑波动、校正量价,从而更好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从“价差套利”到“逐步衔接” 《规则》第三十九条提出:“逐步推动月内等较短周期的电力中长期交易限价与现货交易限价贴近。” 在此之前,电力市场存在一种现象:同一个菜市场里,“大宗批发区”(中长期交易)和“零散零售区”(现货交易)执行着两套不同的最高限价。例如,规定批发区白菜最高不能超过2元/斤,而零售区最高限价却是5元/斤。这就催生了一种“价差套利”模式:有些“二道贩子”会在批发区以接近2元的价格买入白菜,并不真正提货用于自家餐厅,而是转身在零售区以接近5元的价格挂单卖出,轻松赚取差价。这种由人为限价不统一造成的套利空间,吸引了大量资金进行纯粹的金融套利,而非真实的蔬菜交易,导致价格信号扭曲,无法真实反映菜贩的种植成本和饭店的消费需求。 现在,市场管理者认识到这一问题,并推出新规:“将逐步调整批发区,特别是月内批发的最高限价,向零售区的最高限价靠拢。”例如,将原本2元/斤的批发限价逐步提高至4.5元/斤,这意味着,两个交易区域的价格“天花板”将逐渐对齐。当价差被缩小后,白菜批发合同的性质也随之发生变化,开始真正承担起提前发现价格、稳定预期的功能。菜贩看到批发价与零售价衔接顺畅,敢提前规划明年种多少白菜;饭店看到长期价格不再与当天价格严重脱节,也更愿意提前锁定采购量。最终,白菜价格既稳得住,又调得动,整个菜市场运行得更为顺畅。 放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框架下,这种价格衔接机制的意义更为深远。它使不同交易周期的价格不再各自为政,而是形成一套在时间维度上可传导、可校正、可预期的价格体系。现货价格能够向前修正中长期预期,中长期价格也能够为现货波动提供稳定锚点,从而为电力投资、用电决策和系统运行提供一个连续、可信、可传导的价格基础,真正支撑起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长期稳定运行。 (作者分别系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和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