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区域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试行)方案发布施行

来源: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编辑:jianping 电力市场
2026年1月4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南方区域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结合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实际,明确了新能源参与现货、中长期电能量市场及绿色电力交易的具体方式与要求。

方案明确,现货市场方面,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原则上以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优化出清。分布式新能源项目,经虚拟电厂运营商按同一节点聚合后成为可直接调度的发电类虚拟电厂,以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参与现货市场;2026年7月1日起,未经聚合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将按所在节点参与实时市场结算。中长期市场方面,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外的上网电量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双方可灵活约定分时电量、电价等要素,且不对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考核。

方案明确新能源消纳困难时的处理原则,各省(区)预计发生或实际发生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所有新能源项目均有义务参与系统优化,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其中,非直控新能源项目由调度机构根据所在省(区)有关规定在运行日前一天确定次日调度计划,并在实际运行时按不高于日前调度计划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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